*14歲以下未領有身分證者,附上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申請之戶謄正本。*須在簽證有效期限之前離開,並注意不可在簽證生效日期之前入境。※辦事處有權評估並要求申請者出具更多的其他輔佐文件。◎送、領件時間:09:00 - 11:00 (星期一至星期五)
1.護照影本2.身分證影本3.六個月內正面拍攝之2吋彩色照片(2份)4.結婚證書影本(越文)5.三個月內戶籍謄本(必備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