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14歲以下未領有身分證者,附上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申請之戶謄正本。*須在簽證有效期限之前離開,並注意不可在簽證生效日期之前入境。※辦事處有權評估並要求申請者出具更多的其他輔佐文件。※送件時間:09:00 - 16:00 (星期一至星期五) ※領件時間:15:00 - 17:00 (星期一至星期五)
1.身分證影本(1份)2.六個月以上效期之護照影本,簽名欄需本人簽名,不可有塗改的痕跡(1份)3.六個月內正面拍攝之2吋彩色照片(2份)4.訂位記錄(1份)